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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日,上午。

往日悠闲地时光,已经不复存在了。

取而代之的,则是忙忙碌碌。

因为庄毅放大招了。

一大早。

他就把一个木板挂在堂屋一侧墙上,木板上写着天数:程,确保维护‘府城形象’。

秦王大队人马一到,旋即往庄家走去。

遮天蔽日的旌旗,无声的向世人告知了亲王的到来。

前来凑热闹、观礼的荆阳府百姓,从城门口,一路排到了诗人巷外面。

庄毅一家也在此时,才知道秦王的到来,赶紧到巷口迎接。

功名在身的庄毅,又是此事的主角,违反尊卑有序,站在了全家的前面,一身宝蓝色儒衫。

随着年龄的增长,庄毅已经逐渐长开,俊俏无比,整个人看起来愈发耀眼夺目。

在左梦尘、李长乐的陪同下,一身亲王装扮的李世籍,走到了诗人巷口。

庄毅一看,顿时感到亲切——身材孔武有力,面宽额阔,三缕长须,难道有秦王封号的,都这么帅么!

李世籍看庄毅,也是十分欢喜。

才华出众自不必说,一个本应该是久坐书斋的男人,只有一丝丝书生气,更多的是少年英气就越看越顺眼。

此外,还给人一种朝气蓬勃的感觉,就像清晨的太阳,正在冉冉升起。

互相看了一个对眼,要不是庄毅才十一岁,小女儿四岁,恨不得当场认了做女婿。

“是你。”

李长乐第一个开口。

“哦,”

庄毅也认出她来,“我们在河边遇到过。”

李长乐笑了,“唉呀,真是凑巧。

不过,我做梦都没想到,你会是庄毅。”

庄毅也笑了起来,“我倒是能想到。”

李长乐一怔,噗嗤一笑:“你在数落我。”

“呵呵,不敢。”

庄毅作揖。

李长乐也很大度的还礼。

李世籍笑道:“毅哥儿,我从京师来带了些零嘴,让你尝一尝京师的风味。”

“晚生庄毅,拜谢殿下费心。”

庄毅赶忙接过包裹,沉甸甸的。

看来,秦王的心思,全在这包东西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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